项目名称:中核医疗(北核医)总部院区污水站维保采购
项目编号:TFG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核工业医院总部院区(北京市西城区)。
供货范围:服务内容:
1)做好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定期维护保养工作,有检修维护保养记录(双签)。
2)对污水定期进行检测,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认证的检测合格报告。其中季度监测项目:PH、总余氯、COD、BOD、SS 、氨氮、沙门氏菌; 7项。每月监测项目:粪大肠菌群1项。半年监测项目:志贺氏菌1项。
3)对污水站、化粪池、集水井及管道进行清掏疏通,频次为每3个月一次。
4)污水清运处理,须有接收单位出具清运联单。
5)对污水站的控制系统进行系统性维护。
6)对污水站进行巡检维保运维,保养项目包括:电气控制柜、泵组、鼓风机、消毒设备等全部设备。
7)巡检运维期间提供站内设备的维修、检修、水质检测、易损件更换、耗材增补、定期巡检、技术支持、应急维修等。
8)巡检运维期间运维公司定期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点检和检修。
9)乙方巡检时间每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巡检人员不少于2人。
10)处理后的污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常规检查项目包含PH值、余氯、粪大肠菌群数、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志贺氏杆菌、沙门氏菌检查项目符合标准要求,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11)每6个月清洗一次MBR膜组,确保产水水量。
12)按需提供每年消毒药剂。。
13)提供相关劳保用品、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标识等。
1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应急预案,配合院方开展相关应急演练。
质量要求:处理后的出水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清晰的截图。
(5)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具备污水处理工操作证书。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分包商/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等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在2025年12月31日 18时0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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