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90000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
采购需求:海兴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一标段(三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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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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