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G********ZC******** ********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采购需求:1.构建2025年度江苏省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满意度调查问卷。2.以走访企业、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江苏省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情况综合评估(包含采用平台自动推送、微信朋友圈曝光等方式,须达到20万份以上推送或曝光量)。3. 全面分析研究调查数据,对优化我省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针对性建议,形成1个全省报告、13###市分报告。4.根据调查数据反映的典型问题,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结项验收。********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第********(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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