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服务时间: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服务地点:广东省遂溪县;
预算金额11.5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2026年营服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需求,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1.5万 】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报价人的经营范围应具有食堂服务资质;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1.2 报价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2.1.3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投资及管理结构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1.3 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组至少配备 1 名或以上项目经理,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健康证及劳动合同。
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等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0)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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