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机动车质量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无人机试飞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CZ
2.2项目名称:郑州无人机试飞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信息化建设所包括监管服务平台及配套的设备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390万元;
2.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间、各分支机构之间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两家(含)以上同时参与投标的,由总公司指定其中一家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授权文件);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至2024年);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由第三方缴纳社保的,需额外提供双方盖章的声明文件);
3.4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没被限制、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行为记录;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6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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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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