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ZC-C2025-0107 项目名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为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员工的用餐环境和质量,现对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活动,食堂面积约 240平 ,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注:根#****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项目部分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上述(********)至(********)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谓中、小、微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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