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235省道三标段(高沟)路灯工程劳务招标已由涟水县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以“三重一大”议题申报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235省道三标段(高沟)路灯工程劳务招标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
招标范围:涟水县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235省道三标段(高沟)路灯工程劳务招标,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35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石子 ☐黄沙 ☐水泥 ☐沥青 □预制管材 ☐各种添加剂等建材 ☐绿化苗木采购 ☐农业籽种 ☐肥料采购 □生产经营耗材采购 ☑劳务队伍选择 □建设辅材 ☐工程设计 ☐工程勘察 ☐工程监理 ☐检测 ☐测绘 ☐招投标代理 ☐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管理服务 ☐其他咨询服务 ☐工程专业承包 □其他分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八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八章 三、授权委托书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提供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招标人根据项目招标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路灯施工或路灯劳务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3日;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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