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基坑、隧洞及高支模变形监测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 项目规模: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暂定18个月。实际工期自开始监测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约定全部监测服务内容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技术监督-基坑、隧洞及高支模变形监测服务招标(CHDTDZ041/18-QT-24601):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全部深基坑、隧洞及高支模变形监测服务,为确保基坑、隧洞、高支模施工及周围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的安全提供监测预警等技术保障。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监督-基坑、隧洞及高支模变形监测服务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承包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变形监测服务合同业绩(需包含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隧洞、高支模)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需要明确的基坑深度等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6 11:06到2026-01-05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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