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小窑破坏区灾害治理及预防充填加固项目(请登录),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在掘进和回采施工过程中,受以前小窑破坏区及采空区影响,巷道压力增大,部分地段出现底鼓、片帮、冒顶、两巷道收缩等地质灾害现象,严重制约在小窑破坏区内布置巷道及在小窑破坏区内布置的回采工作面正常回采。现计划在地面建设制浆站制浆,通过铺设专用管路延伸至井下,对需要注浆充填地点进行注浆充填加固。
2.2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小窑破坏区灾害治理及预防充填加固项目
2.3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南宋乡北宋村红山煤业
2.4招标编号:MR20(请登录)
2.5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为3号煤层二采区区域等小窑破坏区开展灾害治理与预防工作。灾害治理面积约150万㎡,注浆量约80万m³,该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9年
2.7质量标准:达到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应提供最近一次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质量及重大合同违约所产生败诉的诉讼、仲裁、纠纷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6时3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请登录)标书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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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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