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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通勤车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5-12-2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通勤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7.5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 因邮件处理中心位置相对偏远,处理场地没有公共交通等原因,大部分员工存在上下班交通难题,为解决邮件处理中心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保障生产作业时效与员工安全,现申请租赁通勤车辆,经测算每日新邮件处理中心至市区往返三趟,年费用预计17.5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通勤车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通勤车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

2.供应商需提供25座以上的客车,要求车辆行驶证的注册年限为2016年及2016年以后。

3.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在呼伦贝尔市具有车辆停放场所,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

5.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8.响应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9.响应人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参与本次谈判的响应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http://wenshu.court.gov.cn/)的; 11.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12.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2-25 09:00:00到2025-12-29 17:00:00。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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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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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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