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高速搭建无人机起降机库及充电设施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西柏坡高速搭建无人机起降机库及充电设施,采购人为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运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西柏坡高速搭建无人机起降机库及充电设施
2.2项目编号:SJZX
2.3采购内容:本次比选为西柏坡高速搭建无人机起降机库及充电设施采购,共采购4套无人机起降机库及充电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2.4服务地点:石家庄市霍寨收费站、胡庄收费站、东焦收费站及鹿泉服务区。
2.5供货安装期:30日历天。
2.6服务标准:满足比选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7比选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段,按比选文件要求完成西柏坡高速搭建无人机起降机库及充电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采购,包括项目相关配件、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等全部内容。
3.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能力;
申请人可以是生产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比选;代理商参加比选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的唯一授权书;
3.1.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活动;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无人机机库或无人机充电设施的供货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4.2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2 月26日至2025年 12 月2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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