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成都至营山段位于四川省境内,线路东起南充市营山县,向西经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高坪区、顺庆区、嘉陵区,遂宁市蓬溪县、船山区、安居区,资阳市乐至县,终至资阳市雁江区。本段新建正线长度 220.356千米。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DC-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拥有自主加工能力的生产商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
碎石:要求生产厂家日产量不低于2000㎥,材料各项指标满足高速铁路设计及规范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经取样检测合格,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人试验室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2份;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6)所有竞谈响应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谈文件的获取
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8时00分-2025年12月3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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