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雁栖湖水岸空间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发改函[2025]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北京市怀柔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雁栖湖水岸空间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片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166900㎡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6年05月01日
2.4工程建安投资: 23221.06 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 11427600 元
2.6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工程洽商、设计交底、分部工程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 高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31日16时00分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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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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