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1.2采购人: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扩建污水厂总占地117.42亩;建设规模4.0万m³/d;尾水水质提升总规模为7.0万m³/d;项目出水标准为COD、氨氮、总磷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III类标准,其余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等污水设施及相应配套及辅助设施;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出厂管线等。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制定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控制;定期现场巡查,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开展整改验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监理信息收集、整理和归档;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
2.2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正式通过水保验收之日为止
2.4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供应商不属于“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12-25 18:00至2025-12-29 18:0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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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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