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ZZH【磋】20
2.项目名称:天冬酒浓香型基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天草润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295000.00元。
最高限价:295000.00元。
三、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天冬酒浓香型基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拟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四川天草润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送天冬酒浓香型基酒。(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3.竞争范围:公开竞争
4.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且生产厂家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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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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