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591,177.00(响应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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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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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维保服务 |
1项 |
1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
591,177.00 |
备注: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e)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单位负责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响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记录名单:(请登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已领购本次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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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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