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CLA-CS2025-02
项目名称:崇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一期项目物探测量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200元
最高限价:7502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NCLA-CS2025-02 |
崇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一期项目物探测量工作 |
1 |
项 |
7502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需在15天内提交探测成果。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企业政策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0:00 至2026年12月29日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