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华电喀什项目不锈钢管道焊接及汽机房其他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建设单位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工程施工B标段合同》,现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将该项目不锈钢管道焊接及汽机房其他设备安装工程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华电喀什项目不锈钢管道焊接及汽机房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淅河镇樊家冲村
2.3工程概况:本期工程拟规划建设两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凝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业主: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EPC总承包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与PC总包签订合同范围:8号机组区域及生产附助设施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不含脱硫系统及脱硫废水系统)及除灰渣系统、灰库系统、辅机冷却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电控系统等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压力容器等检验;大件装卸二次运输、验收;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配合及整套启动试运配合等工作;整个主厂房的外立面安装工程。
2.4工期:合同工期为180日历天数。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采购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采购清单为准。
2.6采购标段划分:华电喀什项目不锈钢管道焊接及汽机房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响应。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相关采购均无效。供应商的主要人员以及授权委托人员为采购单位职工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26日10:00至2025年12月29日10: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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