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 2026 年加能站及油库安全评价服务招标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 2026 年加能站及油库安全评价服务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服务类招标,工作内容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单位所委托加能站(含加油、充换电、加气站及综合能源站)和油库的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专篇评审应急预案编制、试运行方案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委托为准。
2.3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委托数量为准。
2.5 质量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21)、《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2025 年修订版)等对加能站进行安全评价服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入围单位数量及入围原则:
①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不超过 8 家入围单位。
②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8 家,入围 8 家单位;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 8 家,则入围 7 家单位;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 7 家,入围 6 家单位;数量小于 7 家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服务合同数量,不承诺年度内授予入围单位的采购合同总金额,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8 预算金额:559.0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二)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网站公示内容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统一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三)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及说明。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且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名下(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 2025 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五)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备至少 1 项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合同需明确服务内容、签约双方、签约时间等关键信息)及等额合法发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与发票的服务内容、金额需相互印证)。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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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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