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昆明市西山区度假第三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招标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度假第三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昆明市西山区度假第三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招标采购已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学生家长已同意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受昆明市西山区度假第三小学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度假第三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招标采购;
2.2 招标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西山区度假第三小学集体供餐服务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营养均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GB/T45701-2025)《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 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检联发〔2024〕3 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拟采购 1 家具备条件的配送餐服务单位,为学校约 2422 人供应中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秋季学期结束止),期间对供餐企业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不通过或存在问题的未及时按要求整改,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 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云南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 号)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2.5 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度假第三小学。

2.6 配送方式:按国家相关食品包装、运输标准热链配送。

2.7 预算金额(控制价):普通餐 14 元/餐/人,清真餐 15 元/餐/人;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1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4 年度(2024 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 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审计报告中注明时提供)及附注(审计报告中注明时提供)。2025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A: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B: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若投标人成立未满 3 个月的,应提供投标人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若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请登录)3.6 特定资格要求:
2

3.6.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主体业态(类别)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具备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A 级单位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6.2 依法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资质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6.3 投标人须具有清真食品准营或具有清真食品供餐能力:
(1)确保清真食品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餐、配送等环节符合清真相关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提供清真餐供餐服务的;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供应清真餐饮部分进行分包,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提供加盖投标人及分包承担主体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4 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要求:(对应各项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 2 人,食品安全总监 1 人,营养师不少于(含)1 人,厨师长 1 人;(上述人员不允许兼任)
(2)拟派本项目组成员须具备:①有效身份证【中国大陆地区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可提供护照等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②有效的健康证;③相应资格证书:营养师资格证书、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等;④与投标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8 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拟派上述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须承诺:①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全体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正式上岗;②投标人拟派有关食品从业人员须具备区县疾控中心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中标后提供:a.健康证明材料;b.投标人本单位 2024 年 8 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入职不满 3 个月的人员提供入职至今的本单位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3.7 其他要求:(下述 1-4 项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社会信誉良好,且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不允许中标后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项目。

(3)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及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