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贵州省“四城”联动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产业孵化中心搭建服务(二期)2.项目编号:GZHBY-2025C-GK50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二)诚信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资格审查时,**在“****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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