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商学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学院一期尚能楼负一楼部分场地改造和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HZB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427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74982.04元
采购需求:贵州商学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学院一期尚能楼负一楼部分场地改造和文化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工期(项目实施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改造、实施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 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公司的基本开户信息以便专家进行核对,未提供的按无效处理)。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相关要求及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 2026年01月04日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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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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