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华电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华电存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华电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华电存储中心项目 已由 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 以 徐铜经发备(2025)10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华电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铜山街道吴楼村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1亩,新增土地面积约21亩,新建存储中心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包括通信机房、省侧灾备中心机房、变配电室、调度机房电池室、调度机房、UPS室、电池室、徐州信息机房等数据中心相关内容,其中包括调度机房(89面机柜)、通信机房(20面机柜)、省侧灾备中心机房、徐州信息机房(150面机柜)、徐州产业机房(83面机柜)等。
2.1.3 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 5056.60 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设计工期: 40 历天;施工工期: 14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为准。
2.1.6 质量标准:合格
(其中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发包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如要求)、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数据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专项设计、完成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含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全部内容。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造价40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类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为准,金额、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造价40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监理类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金额、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1月28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