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QD标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本项目需用的该批物资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本批次物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DK000+581.69~DK115+536施工图设计范围“强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庐山联络线、乐化联络线及庐山城际场、乐化城际场因联络线引入而引起的适应性改造等强电工程;因本线引入引起的其他相关车站、中心机房设备等相关软、硬件修改和调试。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建筑安装,强电区间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及设备基础,强电区间房屋内的动力、照明、防雷接地及FAS系统、通风空调及室内给排水工程,强电区间房屋场坪和通站道路及边坡防护,牵引变电所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设有防护门的强电洞室的暖通工程,隧道防护门、隧道消防、隧道通风,设备购置(不含甲供)、系统集成、配合联调联试、运行试验等。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QD标工程第十三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具体以各包件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为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对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5年内);
3.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3代理商需具有相应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3.3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QD标第(十三)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4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
3.5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商务资格要求表述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30日18时00分前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9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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