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燃气配套设施生产及储配项目监理服务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晟泰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大庆路20号;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建设四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总燃气储存规模800立方米,8台100立方米地上式油气储罐,储配站设计压力1.77MPa,包括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生产辅助用房一、生产厂房、卸车区罩棚、压缩机房、储罐区、实体围墙、地面硬化、门卫控制室局部改造等。同步建设相应的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配套设施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至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进行全面监理;
(1)工程类别:监理服务;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4招标控制价:20万元;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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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编号 |
招标内容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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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STp50479(GK0807) |
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1名 |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4.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4.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证书佐证资料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省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③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4.4拟派监理员(2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证书佐证资料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省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③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④省监理员证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⑤监理员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液化气站或危化品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提供有效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4.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的资质等级、数量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5.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
6.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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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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