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淦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湖北省淦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2025〕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境内。
建设规模:涉及淦河干流大屋肖河口以下的城区段及下游非城区段,淦河向阳湖垸老河道段,主要支流横沟河、龙潭河及大屋肖河的汇入口段,治理河道总长37.57km。
其他:包括河湖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及岸线保护修复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提供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等全阶段的勘察、测绘、设计及咨询服务;(2)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及与设计相关的现场服务等,并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服务期:910日历天,其中:实际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通过合同工程验收止。
合同估算价:约18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近/年承接过/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3.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R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2月27日00: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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