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源沙坡头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道路及风机基础工程三标段项目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钻孔灌注桩工程分包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本工程拟安装137台其中70台7.15MW和67台7.5M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000MW,接入配套建设的2座110kV升压站和1座330kV汇集站。标段三:本次风电场区项目场内新建49台风机基础,其中扩底灌注桩基础49台。本工程场区道路长132.456km,其中新建路段100.902km,修整现有风机道路31.554km,机位吊装49个。
2、采购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标段内所有风机基础钻孔灌注桩工程(包括试桩)施工等全部工作。
(2)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为完成此项工程而做的一切工作。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32天。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龙源电力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支付工程价款,月度结算完成具备付款条件后30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65%;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后30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80%;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后一年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乙方缺陷责任等相关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90%;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办理完成保证金退还手续后两年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乙方缺陷责任等相关费用后应付价款的100%。
6、其他: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响应人应具有地基基础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在近5年内的施工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扫描件)。
(4)其它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28日10时00分前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