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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行镇大康路91号、125号房屋及硬质地坪拆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庙行镇大康路91号、125号房屋及硬质地坪拆除工程

预算编号: 1325-W1120228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81615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881615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878717.34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庙行镇大康路91号、125号房屋及硬质地坪拆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81615.00 

   简要规则描述:庙行镇大康路91号、125号房屋及硬质地坪拆除工程。(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证。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7、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供应商必须具有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或《上海市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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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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