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库尔勒沥青库物料清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库尔勒沥青库物料清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库尔勒沥青库物料清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库尔勒沥青库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库容 3.2 万 m³,含1套改性沥青装置;目前库区处于停运状态,储罐、管道内留存残余沥青、导热油、橡胶油等物料,需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需开展物料清理。

2.2 招标范围:

物料清理范围:清理2具储罐(1具120m³立式拱顶罐、50m³卧罐)和附带管线内约15吨橡胶油;清理导热油伴热系统内(3台导热油炉及附属膨胀罐、储油罐,以及导热油伴热管线)约120吨导热油;清理20具(4具5000m³立式拱顶罐,2具3000m³立式拱顶罐,3具2000m³立式拱顶罐,2具500m³立式拱顶罐,3具200m³立式拱顶罐,4具50m³卧罐,2具150m³钢筋水泥集油池)储罐罐底储罐内合计约1200吨沥青;清理沥青管道约110吨沥青;清理24台机泵内废润滑油。以上物料为数量为计量数据,实际以清理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清理方案:请投标单位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参考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建议方案,制定详细的物料清理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其中2具500m³储罐、3具200m³立式拱顶罐、4具50m³卧罐的沥青可能含有硫化氢,施工方案制定过程中要考虑硫化防控措施。

2.3 实施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库尔勒沥青库。

2.4 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3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20日内必须完成施工备案、设备注册、人员进场,有现场管理人员完成安全教育,正式施工起计算。

2.6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具有与本招标项目项适应的服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具有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中标内容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 吊销许可证 / 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丧失履约能力情形;提供 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 2023年 1 月 1 日的,从成立年度起提供。

3.3 业绩要求: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石化类储罐或工艺管道物料清理”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出具的清理合格确认书(已完工项目必须提供);业绩对应发票扫描件(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金额需达到合同金额的 80%;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 “物料类型(沥青 / 导热油)”“300万元以上”等关键要素,需补充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岗位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

1.具有 3 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近3年参与过至少 1 项清罐/沥青/导热油清理项目;

3.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

提供工作简历;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近 6 个月连续缴纳)、业绩证明材料

专职安全员

1.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

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近 6 个月连续缴纳)、证书扫描件。

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所有人员年龄不允许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能有职业禁忌症。

2.特种作业需要配备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如司炉工证、电工证;

除项目部管理人员外,操作工如为劳务人员,劳务合同不低于1年。

社保要求:需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最近 6 个月连续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起算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售日上一个月往前推 6 个月)。承诺项目经理、安全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5 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满足物料清理需求的专用设备,清洗专业设备不少于2组,应符合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要求(提供设备合格证,图片,设备购置发票)。无需强检设备具有出厂合格证,需要强检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3.6 管理体系要求:投标人需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管理管理体系,或者相关的规章制度(请提供证书或规章制度扫描件 )。

3.7 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完成清罐后,符合:(1)外观:罐底无渣、无水、无明显油泥,施工现场无遗留废弃物,设备设施及油罐附件恢复。导热油管道、橡胶油管道内无明显油污。(2)检测:管道内、罐内满足维修及动火条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1-2009)》。

3.8 环保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完成清罐后对储罐、管道余油清理,导热油和橡胶油需要蒸气扫线,扫线产生的含油污水需中标人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合规处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期间要做好清理出的物料、污水收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9 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wenshmu. court.gov.cn查询截图为准);

(5)开标当日未被(请登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1)项内容核验相关承诺书,(2)-(5)项内容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截图为准,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6)项内容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0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企业注册地不在新疆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前了解是否需要办理入疆施工手续,如需办理须承诺必须在中标后 10 日内取得该资质;

(3)提供 “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书面承诺,及其他所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保障手续;

(4)投标人需承诺配合招标人完成物料处置对接(如协助进行沥青及其他油品的销售、装卸车等事宜、提供导热油 / 废机油处置联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内完成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