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宁波江****公司明州35轮2026年中间检验修理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公司****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网址为:https://********/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一、投标人(1)投标人应具备2万吨级以上船舶修理的生产能力。(满足条件的生产能力情况,应在投标文件中有码头和坞的尺寸等描述)(2)投标人结合近期航次计划拟安排本标的船舶修理地点为环渤海、宁波、舟山、台州至福建泉州以北沿海地区;(3)投标人自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因船厂责任造成的和责任还未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未发生因船厂责任造成的和责任还未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4)投标人自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行政处罚事件或有社会影响的环保事件;(须提供未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行政处罚事件或有社会影响的环保事件证明)(5)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6)投标人自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船舶修理工程业绩(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船舶修理)达到15及以上艘次。(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结算协议并在招标文件的附件表格中以清单形式体现,原件备查。其中合同或结算协议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以及能体现工程内容的页面)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 2、具有5年及以上总管相关工作的经验(提供业绩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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