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港南二路库房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港西十一路与港南二路交汇处,总占地面积约28613.98平方米,项目规划丙类物流仓库一座,南北长38米,东西长211.50米,占地面积8067.4平方米,规划室外临时存放区面积约为1046平方米。新建箱变一处。建筑四周均满足消防车道宽度。
2.2建设地点:日照市日照港石臼港区。
2.3招标范围: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石臼港区港南二路库房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设计交底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参与解决施工现场技术问题、参加有关的工程验收等)、建设期内相关设计支持、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等工程全部设计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图设计、其他专项或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强电(含配电室)、弱电、消防及室外工程等)。2)施工:石臼港区港南二路库房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物流仓库(南北长38米,东西长211.50米)、室外临时存放区及箱变等。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工期182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6计划投资额:约3000万元。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申请人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2家成员参加;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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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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