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西北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420625-04-01-34886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际再生资源(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中际再生资源(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谷城县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为75亩,总建筑面积约2.838662万㎡,购置航吊起重机、绿色分拣设备、装卸设备、智能分拣回收柜、地磅、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等60台套,年实现回收利用再生资源10万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鄂西北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4
合同估算价:1936456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提交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总投资额(或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设计业绩以总投资额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额为准)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18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交均有效)。(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6)其他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员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⑥安全员2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⑦除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社保缴纳单位须是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 家(含 5 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4)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鄂西北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420625-04-01-34886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际再生资源(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中际再生资源(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谷城县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为75亩,总建筑面积约2.838662万㎡,购置航吊起重机、绿色分拣设备、装卸设备、智能分拣回收柜、地磅、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等60台套,年实现回收利用再生资源10万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鄂西北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4
合同估算价:1936456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提交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总投资额(或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设计业绩以总投资额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额为准)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18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交均有效)。(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6)其他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员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⑥安全员2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⑦除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社保缴纳单位须是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 家(含 5 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4)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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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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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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