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山区河道基础设施改造及综合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初设〔2024〕15号、邯山政投更字[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邯山区水利局河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2.1.1.1建设规模:通过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孪生平台实时监测,实现全域感知、动态监测、防溺水管控等智能化调度。检测区域共计54个监控点位各安置电子终端,分布电子球机160台,搭建智慧应用等智能感应及检测平台。 2.1.1.2建设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境内。 2.1.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与运维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同时服务周期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2.1.3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邯山区河道基础设施改造及综合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与运维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6 00:00至2025-12-31 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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