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广深铁路增建四线工程需推进土地办证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土房部《关于加快推进广深四线土地办证工作的通知》(房便函〔2025〕13号)要求,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委托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历史办证资料整理。该项技术服务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潜在磋商采购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深铁路增建四线工程项目起点广州站终点深圳站,正线全长139公里,分为广州至新塘增建市郊客运线工程、新塘至平湖增建四线工程、深圳北客技站及配套工程三个项目,总投资53亿元,2004年7月开工,2007年4月竣工开通运行。
2.2采购范围
为完善土地权属,拟对历史办证资料开展清查工作,包括电子档案资料清查、纸质档案资料清查、政策及相关文件梳理、档案整理、出具报告等工作。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10个月。
2.5 其他:本项目招标限价为66.2796万元。
2.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磋商采购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会或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20年至2025年(近五年)具有至少1项(包括正在承担的)铁路或类似项目的线性工程用地报批工作业绩。类似项目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道路工程)等项目。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主持或负责过铁路工程或类似线性工程(水利、能源、交通等项目)用地报批项目。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7)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8)磋商采购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体)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勘察设计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10)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1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勘察设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13)近三年内企业安全鉴定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3.2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磋商采购对未成交人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2025 年 12 月 27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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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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