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5%增值税率普通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许可证或以往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0月份以来至少三个月内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提供食堂外包项目中无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诚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9.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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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 数量 (月) |
人员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制单价 (不含税价)(元/月.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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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
佳木斯机务段富锦车间2026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 |
月 |
12 |
4 |
富锦市内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4200.00 |
预计发生额20.16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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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
佳木斯机务段同江折返点2026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 |
月 |
12 |
4 |
同江二村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4200.00 |
预计发生额20.16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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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
佳木斯机务段鹤岗车间2026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 |
月 |
12 |
4 |
鹤岗市内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4200.00 |
预计发生额20.16万元(不含税) |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5日10:00至2025年12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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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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