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311豫皖交界至太清宫段道路改建工程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鹿发改基础(202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省级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鹿邑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G311豫皖交界至太清宫段道路改建工程。
2.2 项目总投资:约12261.9494万元。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鹿邑县城东部,起点位于国道311鹿毫交界处:向西经马庄、蒋营、叶庄、前怀溜、腰屯,终止于太清官,全长约 7.271公里。
2.4 建设规模:工程设计全长约7.271km,采用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8m,路面宽度22m,新建桥梁1座,总桥长59 米;加宽涵洞4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雨水工程等。
2.5 招标范围:1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6 计划工期:
1标段:420日历天
2标段:42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本项目施工;
2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9 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标段)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关工作的能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来签订类似项目业绩(一级公路新建、改建工程)。
3.1.2人员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公路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具备2025年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具体缴纳时间以投标文件提交日期为基准往前推算)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1.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三年来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的具有同等效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要求(2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来签订类似项目业绩(一级公路新建、改建工程)。
3.2.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职业资质证和公路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具备2025年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具体缴纳时间以投标文件提交日期为基准往前推算)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2.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三年来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2.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的具有同等效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6日08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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