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马鞍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米易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开展马鞍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函;米水函〔2025〕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米易县马鞍山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米易县马鞍山水利工程运行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米易县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米水函〔2025〕3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马鞍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攀枝花米易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马鞍山水库灌区进行改造,包括项目区内新建管道工程铺设管道长度49.60km、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管理设施。
2.4 计划勘察设计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按照水利行业相关规范开展马鞍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的水利类灌区勘察设计业绩(范围包含:可研阶段或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设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可由勘察、设计单位分别提供1个勘察和设计业绩,视为1个勘察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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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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