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油三部催化裂化(解)装置金属钝化剂采购
项目编号:06
1.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油三部催化裂化(解)装置金属钝化剂采购(数量590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1.3 首批到货时间2026年2月28日,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到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服务的生产厂家。国内品牌必须生产制造厂家直接投标,严禁授权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如需要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投标,严禁指定项目代理商投标,严禁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
2.3投标人产品如涉及专利技术的须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或专有技术证书。如属技术转让的产品,需提供原开发单位的鉴定、测试报告以及转让证明。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相关文件。投标人产品如涉及危险化学品,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2.4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内(2020年至今)催化裂化及催化裂解装置3份或以上金属钝化剂成功应用运行一年业绩,同时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业绩证明需提供至少包括供货合同原件、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所提报业绩的有效使用证明),业绩需真实可靠,同时说明具体项目和使用装置,凡业绩造假经查实视为放弃投标。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2-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6投标方提供的金属钝化剂在招标方使用过程中出现影响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禁止进入招标方后续助剂供应商短名单。
2.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指定项目代理商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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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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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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