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Y-【2025】******** 项目名称:长安校区1-7号学生公寓空调维护维修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1-7号学生公寓空调维护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高等教育服务 空调维护维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年度综合考核总分≥85分,续签下一期合同,累计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1-7号学生公寓空调维护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1-7号学生公寓空调维护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供应商不得为“****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单位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单位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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