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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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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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或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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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含“医学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2、投标人须具有可开展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备案(PCR实验室)。 (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实验室备案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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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类项目。 |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写)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中标,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01月05日止(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3:00到5:3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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