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瀚蓝生态资源科技(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茂名市电白区生物再生资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生物再生资源项目
2.1.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第一期处理规模为40吨/日;第二期根据项目覆盖范围扩容至处理规模80吨/日,以及根据第一期副产品产能情况,配套匹配资源化规模。总占地面积:18891.56㎡(约28.3亩)。
(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
2.1.3 工程建设地点: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秀田村委会凤鸡岭矿产工业园。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红线内的全部单项工程及与红线外各类配套设施的接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范围:土石方工程、(深)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含基坑支护设计、专家论证等)、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卸料大厅泵坑及接料坑开挖及支护、防水、防腐工程、主体工程(含钢结构屋面);一次、二次灌浆;二次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内外设备基础、管廊及基础;洞口及预埋套管封堵(含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开孔及封堵)、门窗工程、屋面工程及其它建筑配套工程;厂区综合管网(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等,);电气照明(含景观照明、厂区照明)、弱电通讯线管预埋;消防系统工程及验收(包括消防栓、防火阀及联动、消防排烟风机、应急照明、温感、烟感、声光报警等);通风系统、厂区防雷接地系统;全厂道路、围墙、路灯、门牌、绿化景观;施工过程的沉降观测,基坑、边坡监测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1月15日开工,总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主要节点工期如下(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日期为开工日期)。
2.4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0,298,485.34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627,609.65元,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
2.5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国家及地方标准、建筑行业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施工图纸和均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技术质量要求均适用于本工程。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安全总体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瀚蓝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 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 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 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 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 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 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 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3.6.1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2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③上述人员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保留复核的权利,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3.7.2投标人以往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但与瀚蓝环境及其成员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为准。(格式自拟)
3.8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至少包括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3.10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3.11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要求签署《投标承诺书》。
3.12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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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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