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万力轮胎柬埔寨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万力轮胎柬埔寨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工程地点:(请登录)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柬埔寨王国柴桢省占德列县普雷高基村316A路,新巴域经济特区内,本项目充分利用一期建筑用地和建筑,在原有半钢600万条/年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再新增半钢600万条/年生产能力,总生产能力达到1200万条/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2.1 资质要求: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3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投资额2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或以上的同类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应当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 (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投标人业绩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招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本联合体由牵头人委派项目管理总负责人。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3.5拟派项目管理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派项目管理总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3.6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3.7 拟派设计管理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8 拟派项目管理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管理负责人不得兼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16时00分到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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