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4.999364 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报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城北派出所智能化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完成供货(含安装调试),提供1年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成交的,随成交公告一同公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信誉要求:
响应单位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比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①-③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响应单位在比选文件中的《无在建工程投标承诺书》为准。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