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智能充电桩项目
类型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品牌)
室外插座新装
智能充电桩主机
台
17
(XXX)
插座施工费及运维
套
17
包含XXX等
小计
********
系统集成合同
甲方:[ ]
地址:[ ]
乙方:[ ]
地址:[ ]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系统集成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 ]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总体策划设计、提供技术服务及保障;乙方向甲方出具项目技术方案(见本合同附件),并经甲方认可后进行技术服务及保障。
********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按项目技术方案执行,无项目技术方案的则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项目的履行地点[ ]。
********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集成服务,具体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工期:本合同生效后[ ]天。
第二条 甲方职责
********提供相关资料及具体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做好必要的协调、配合工作。
********在方案有变更时应尽早通知乙方,并做好书面记录。
********配合乙方与甲方客户之间的项目交接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 乙方职责
********乙方明确声明自身具有实施本合同所应具有的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
******** 设计并与甲方详细讨论方案,回答甲方对系统的相关咨询。甲方进行商务谈判时,乙方应派专人配合;
********按照项目技术方案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实施项目;严格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不得转包或分包。
********在项目实施期间,遵守甲方客户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确保现场安全。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制度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竣工后提供详尽的技术文档。
********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技术服务材料。乙方负责将设备和技术服务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项目验收交付前,技术服务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补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保证由其提供的设备、技术服务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该些设备和材料如未经特殊说明,其免费保修期为[ ]年;具体保修时间参见附件项目方案书(保修时间均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提供免费维护,###市区内6小时内响应。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护,只收取成本费。
第四条
验收
乙方完成项目,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由甲方根据项目技术方案进行验收,无项目技术方案的则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项目管理
乙方保证派出有项目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乙方保证所安排的技术人员具备合同约定服务所必须的技能,获得相关认证,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在项目执行中能与甲方正常沟通,并服从甲方及甲方客户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同时,为配合内部工作开展,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市区6小时内派出现场代表到现场协调,以确保项目进度和全优质量。
第六条
价款及支付
********本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含税价)为[ ]元(大写:[ ])。其中,设备费[ ]元,开具[ ]的增值税发票;集成服务费[ ]元,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
若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造成税率变化的,合同价款不变。
[如明确需要审计,请加入以下条款:
本项目需由甲方负责工程造价的内部审核部门或甲方委托**审核,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以结算审核后的结果为准。]
如不明确是否需要审计,请加入以下条款:
甲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其负责工程造价的内部审核部门或甲方委托**进行结算审核。如甲方对本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的,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以结算审核后的结果为准。]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
[********预付款: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支付预付款的,请加入预付款保函条款
********到货款:甲方应当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初验款:甲方应当****网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终验款:甲方应当****网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结算审核款:项目结算金额以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为准,如果最终结算价格少于签约合同价,对于差额部分,乙方应当于最终结算价格确定后[ ]日内予以退还。
********质保款: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根据甲方及甲方客户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增补,则凭合同变更单按实结算。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材料为正规渠道产品和原厂原装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或有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之情况的,乙方负责予以更换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担)。
************网络布线、设备部署等系统集成项目的技术服务质量,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返工或整改,并应承担逾期完工责任,且甲方付款期限也相应顺延。
********甲方若逾期不支付乙方合同款,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若因乙方责任影响进度,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影响进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若乙方项目或者设备、技术服务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项目技术方案,且不能按期返工或者整改完毕,导致工期拖延甚至引起甲方相关赔偿责任,则甲方可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或不履行保修义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进行修理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因设备使用故障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的无法正常开展的,因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甲方以及甲方客户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
********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给甲方、甲方客户的设备和软件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或已获权利人的授权许可],甲方和最终用户按既定用途使用设备或软件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益。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设备和软件成果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本项目中形成的所有项目技术方案、系统或软件及相关技术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泄露、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执行本合同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接受方必须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资料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或法律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资料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本合同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向对方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视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如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条相关规定:
********个人信息种类、乙方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处理方式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确定。
********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乙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或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数据。上述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乙方其他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甲方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乙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甲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当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一条 其他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局****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附件:
[ ]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保持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方案、业务报价等)。乙****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附件一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公司****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网安全保护管理办****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智能充电桩项目
类型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品牌)
室外插座新装
智能充电桩主机
台
17
(XXX)
插座施工费及运维
套
17
包含XXX等
小计
********
系统集成合同
甲方:[ ]
地址:[ ]
乙方:[ ]
地址:[ ]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系统集成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 ]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总体策划设计、提供技术服务及保障;乙方向甲方出具项目技术方案(见本合同附件),并经甲方认可后进行技术服务及保障。
********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按项目技术方案执行,无项目技术方案的则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项目的履行地点[ ]。
********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集成服务,具体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工期:本合同生效后[ ]天。
第二条 甲方职责
********提供相关资料及具体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做好必要的协调、配合工作。
********在方案有变更时应尽早通知乙方,并做好书面记录。
********配合乙方与甲方客户之间的项目交接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 乙方职责
********乙方明确声明自身具有实施本合同所应具有的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
******** 设计并与甲方详细讨论方案,回答甲方对系统的相关咨询。甲方进行商务谈判时,乙方应派专人配合;
********按照项目技术方案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实施项目;严格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不得转包或分包。
********在项目实施期间,遵守甲方客户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确保现场安全。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制度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竣工后提供详尽的技术文档。
********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技术服务材料。乙方负责将设备和技术服务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项目验收交付前,技术服务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补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保证由其提供的设备、技术服务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该些设备和材料如未经特殊说明,其免费保修期为[ ]年;具体保修时间参见附件项目方案书(保修时间均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提供免费维护,###市区内6小时内响应。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护,只收取成本费。
第四条
验收
乙方完成项目,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由甲方根据项目技术方案进行验收,无项目技术方案的则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项目管理
乙方保证派出有项目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乙方保证所安排的技术人员具备合同约定服务所必须的技能,获得相关认证,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在项目执行中能与甲方正常沟通,并服从甲方及甲方客户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同时,为配合内部工作开展,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市区6小时内派出现场代表到现场协调,以确保项目进度和全优质量。
第六条
价款及支付
********本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含税价)为[ ]元(大写:[ ])。其中,设备费[ ]元,开具[ ]的增值税发票;集成服务费[ ]元,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
若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造成税率变化的,合同价款不变。
[如明确需要审计,请加入以下条款:
本项目需由甲方负责工程造价的内部审核部门或甲方委托**审核,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以结算审核后的结果为准。]
如不明确是否需要审计,请加入以下条款:
甲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其负责工程造价的内部审核部门或甲方委托**进行结算审核。如甲方对本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的,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以结算审核后的结果为准。]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
[********预付款: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支付预付款的,请加入预付款保函条款
********到货款:甲方应当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初验款:甲方应当****网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终验款:甲方应当****网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结算审核款:项目结算金额以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为准,如果最终结算价格少于签约合同价,对于差额部分,乙方应当于最终结算价格确定后[ ]日内予以退还。
********质保款: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根据甲方及甲方客户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增补,则凭合同变更单按实结算。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材料为正规渠道产品和原厂原装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或有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之情况的,乙方负责予以更换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担)。
************网络布线、设备部署等系统集成项目的技术服务质量,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返工或整改,并应承担逾期完工责任,且甲方付款期限也相应顺延。
********甲方若逾期不支付乙方合同款,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若因乙方责任影响进度,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影响进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若乙方项目或者设备、技术服务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项目技术方案,且不能按期返工或者整改完毕,导致工期拖延甚至引起甲方相关赔偿责任,则甲方可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或不履行保修义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进行修理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因设备使用故障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的无法正常开展的,因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甲方以及甲方客户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
********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给甲方、甲方客户的设备和软件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或已获权利人的授权许可],甲方和最终用户按既定用途使用设备或软件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益。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设备和软件成果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本项目中形成的所有项目技术方案、系统或软件及相关技术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泄露、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执行本合同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接受方必须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资料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或法律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资料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本合同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向对方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视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如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条相关规定:
********个人信息种类、乙方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处理方式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确定。
********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乙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或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数据。上述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乙方其他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甲方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乙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甲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当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一条 其他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局****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附件:
[ ]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保持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方案、业务报价等)。乙****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附件一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公司****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网安全保护管理办****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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