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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警医邮项目合作医院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25 收藏项目
根据烟台市邮政分公司警医邮业务发展需求,我公司拟选定一家具有驾驶证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合作,现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医院参与。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警医邮便民体检服务”合作项目;

2、项目内容: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由合作医院负责为警医邮业务提供专业的驾驶员体检服务,并对相关体检资料进行后台指导、审核与反馈;

3、合作期限:2年;

4、费用预算:不超15万/年,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

2、供应商需为烟台交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定点体检机构。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证明材料)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8、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9、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参与资格。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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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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