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清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经2025 年第 25 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清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清掏发标方管理区域内生活污水。
2.3标段/标包划分: 01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位于: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2.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垃圾清掏处理许可资格,配备特种行业运输车辆、司机、工作人员,并按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委托的生活污水清运工作,日常污水清运每日清运一次。
2.7其他要求: /
2.8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2.9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 5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
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本项目业绩。
3.1.3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其他要求: / 。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注: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 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 2025年 12 月 26日 00时 00分至 2025年 12 月 31日 00时 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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