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2026-2028年水处理药剂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2003230502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宜昌垃圾发电项目)正式运营期易制毒易制爆药剂采购,主要包括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硝酸、重铬酸钾、硝酸银等(详见第五章物资采购清单)。
2.2 供货期限为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2.3 交货批次与进度:分批次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2.5 交付地点:宜昌垃圾发电项目现场。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①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品种包含硫酸、盐酸、高锰酸钾,主要流向应包括本项目所在地)。
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具有单个合同签订金额10万元以上水处理药剂(包含易制毒或易制爆药剂)供货项目业绩1项(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结算发票)。
③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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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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