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86623.84元,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规模:2025年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包括医院医疗业务系统、配套软硬件设备、建设模块化机房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本采购清单;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 3057516.14元(不含税)、标段二为 2729107.70元(不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业绩要求:
标段一: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提供1份【信息化项目新建或改造】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含税);
标段二: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提供1份【信息化项目新建或改造】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含税)、签订时间为准。②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累计金额(含税)、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与采购人无不良合作记录及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6)不同供应商的IP/MAC地址相同的情形;
(17)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18)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2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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