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费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30%作为最高限价收取。本次投标以该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比作为报价单位,所有参与投标的经营性用地报价须严格遵守最高限价要求,即报价等于或小于30%,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工业用地:土地评估费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收取(为不可竞争性报价)。
采购需求: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出让地块地价评估质量与效能,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实施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工作。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可任选以下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且已取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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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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