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

项目名称: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49万元

最高限价:46.49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1

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1项

46.49

包括对本次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过程覆盖该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测试阶段、验收阶段。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C、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B、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文件】;

C、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E、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磋商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针对“资格标准(1)”中A、C条款: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4、针对“资格标准(2)”中A条款: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